人工智能系统“创意引擎”申请发明专利遭拒
美国一位计算机科学家发明了一个人工智能系统的“创意引擎”,而且,也成功完成了几项发明。然而,当他准备将两项发明提交申请专利时,因为将“创意引擎”列成了发明人而遭到了拒绝。专利局提出质疑:到底什么才叫“创意”——而这,也成为了这场争论的核心。
这位名叫Stephen Thaler的计算机科学家发明的AI“创意引擎”名叫DABUS。2019年7月,Thaler在美国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一项是可调节的食品容器,另一项是应急信号灯。然而当他将DABUS列为发明人时,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驳回了这些申请,并声称“概念构思——也就是发明的第一步——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来完成”。
不仅是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专利监管机构也拒绝了Thaler的申请。目前Thaler和一群国际律师和学者已经向这些专利监管机构提起了上诉。
Thaler反对的理由很坚定。据他介绍,DABUS是一个通过大量数据训练而成的、由神经网络组成的“创新引擎”,而且,这些AI算法在帮助人类进行发明创造上功不可没。“我们想要的是有创新。几十年来,人工智能一直被用来帮助产生创造力,人工智能在做这些事情方面越来越好,而人类却没有这样。” Thaler的诉讼代表、萨里大学法学院教授Ryan Abbott这样说道。
Abbott还认为,从法理上来说,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担任发明人。况且,随着技术的发展愈加精进,AI产生发明这种事只会越来越常见。“如果你不能保护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你就会降低它们的生产力。”
Thaler认为,美国专利商标局应该采用1943年国家专利规划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规定的原则:“是否颁发专利,应根据对技术进步的贡献度客观地确定,而不是根据发明完成过程来主观地决定。”当时的专利规划委员会在美国专利制度的现代化上起到了重大的作用,Thaler认为如今童谣需要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
算法发明这一项议题近年来也引得了广泛的关注。2019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始就知识产权法和人工智能的相关拟议法案框架征求意见。在当时,Getty Images和新闻媒体联盟等媒体组织曾强烈反对将AI算法列为“创意”的来源。“这样的工具不具备真正的独立创作能力。为了让AI工具创造新的作品,必须将之前的创意作品作为训练数据。”Getty Images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