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有什么特征?专利侵权处理办法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清楚知道专利侵权有什么特征,以此特征来判定是否造成侵权。
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特征
1、专利为有效的专利
这也是构成专利侵权必须有的前提,对于已失效的专利压根就不存在侵权一说。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实施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专利侵权处理办法
1、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可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在十五日期满后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当事人之间不能或者不愿意调解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于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专利权审查,批准的程序,当事人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有关受理的文件副本。
在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的请求恢复程序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请求书应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总结:利益熏心下的权益实在难以抵挡,但我们还是呼吁那些人切不可铤而走险,法律的制裁不是不来,只是时间未到。另外,专利布局很重要,无论是技术被窃取还是遇到侵权,我们都会投入很大成本来维权,造成的损失远比健全专利布局投入的成本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