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是什么?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步骤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流程是什么
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除了超过时间限制外,仍有可能在有限期内被判定无效,那么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专利无效有哪些情况呢?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况如下:
(一)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二)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
(三)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四)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五)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六)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七)分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超出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记载的范围;
(八)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需提供的文件: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
2.委托书
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一份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原件。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