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该怎么办?专利保护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较多常见各类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以及包装设计等。目前专利有三种类型,即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当前,在科研机构与工厂企业建立科研协作关系中,研究部门伤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也有,但比较多的是企业侵犯研究部门的权益,因专利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少。因此,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行为,探讨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所谓专利侵权行为就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可分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仿制了该专利产品,或销售、使用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二是未经专利权人同一使用了该专利方法。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可以成为专利侵权行为呢?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构成取决于以下四个条件:
1.他人实施行为是否涉及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所述的内容;
2.该行为是否为法律所允许;
3.专利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蒙受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是否有侵权动机;
例如曾有一起设计德国知名电机企业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德国某家电机企业是一种电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台州市一家电动玩具厂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了这家电机企业的专利权。但被告抗辩称被控侵权产品并非其生产。然后审理过程发现,被控侵权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域名等信息,确认被告系生产者,因此认定了被告侵权的事实,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4万元。
针对不同性质的专利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如下方式:
1、调解
不论是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还是当事人之间的各种纠纷,都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方从中调停,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依据第三者即调停人的身份不同,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2、仲裁
仲裁是指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争议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在专利纠纷中采取仲裁解决方式一般仅限于专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一般有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等。
3、行政处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本系统内的专利权属纠纷、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支付的纠纷、对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纠纷,可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诉讼
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专利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