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作品?什么样的作品能受版权法保护?
作品的被抄袭还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网络这么发达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是出版发行作品时都很关心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版权保护力度在加强,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很多侵权问题,那你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吗?下面 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什么才是作品呢?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什么样的作品能受版权法保护呢?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纪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摄影本质上是一项技术,是记录事物影像的一种手段。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7、图形作品,和模型。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受著作权保护的程序必须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的物体上,即程序已经相当稳定,相当持久的固定在某种有形的载体上,而不是一瞬间的感知,复制,传播程序。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保护办法)
三、司法实务中确认的“作品”摘要
1、简单的常见图形、字母、短语一般不认定作品。
2、作品标题、人物称谓一般不予以作品保护。
3、实用艺术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艺术美感部分可以认定为美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