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怎样的?
一、需要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同时,受让人还应该对待转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进行检索,以证实待转让的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并确认专利权的剩余有效年限。
二、需要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三、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需要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五、要注意国内企业向外国企业的转移
主要原因是这种转移将受到限制。在向外国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情况下,有关法律和法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的不同,专利局的转让主要分为三类。待转移专利申请权涉及对该类技术的禁止、该类技术的限制、以及自由类技术等,不得转让。
六、有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
从专利权共有转让的角度来看,杭州专利转让的实施也应明确。在这种情况下,该转让人应该是整体的共同作者。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债权转让无效。同时,专利局负责程序的时候,应当有全体权利人在场,转让合同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七、在转让专利时,应对转让的专利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的专利是否对企业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