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处理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地区性问题?
如果进行过专利申请的人都晓得在进行申请的过程中,往往所取得的专利保护范围都是针对于专利申请的国家而设定的,因此,在出了国以后,这一些专利就不会再受到某些申请国家法律的有关保护了。在面临这样的问题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在进行申请的过程中,往往都要想取得申请国或是申请国以外的某些保护,那么企业怎么才能符合那样的需求呢?实际上要想处理这样的问题,就需要企业在为某一些产品或是项目进行专利申请的情况下,除去向申请国发出申请以外,还需要向别的的某些专利授权机构进行申请。
如果需要进行这一些方面的申请得话,那么在进行申请的情况下,需要正确处理申请地区方面的问题。那么企业如何来处理这样的问题呢?如果对以往企业在进行这方面申请时的某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后,便会发觉许多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情况下,最常用的是三地申请法,这样的方法是企业在所在地进行申请,还必须要在产品的销售地进行申请,此外一个还需要在产品竞争对手所在地进行申请。
绝大多数企业在申请专利的情况下,都是会在企业所在地的有关机构进行递交申请,例如一个企业是在中国境内得话,这一些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情况下,往往是需要在国内进行申请的。这也是新的专利申请法,修改以后,这时就需要向外申请专利之前做一个信息保密的审查,而这时就不用在国内首先进行专利申请了,绝大多数企业在所在地进行专利申请,那样可以有效性的遏制竞争对手。
当然一个企业在产品生产制造出来以后,往往需要这一些产品在某些较为固定的地方,或是是市场连续不断开发销售,这时就需要企业在产品销售的地区进行专利申请,这一申请也是非常重要的;再者,在竞争对手所在地进行专利申请也非常重要,这也是可以有效性遏制竞争对手的一类有效性的专利布局,并且这样的布局有很明显的防御性,当企业从这一些方面做出地区申请以后就可以大大保护企业产品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