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原因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首先大家要了解,如果一项外观设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或者明显不符合外观设计定义,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专利申请以国旗、国徽作为图案内容的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为该设计违反了我国国旗法和国徽法。除此之外,还有下列各项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一种适用于幼儿使用的双把手水杯,不能仅对“双把手”申请外观专利,而必须与杯子一同申请。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
5.视觉或者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如集成电路,或在放大镜下才能观察到的纺织品图案。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本身原为四方形的平面产品,但若将手帕扎成花或鼠、兔等小动物的形状来申请专利是不可以的。
7.以自然物原有的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外观设计。
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如绘画、雕塑等不能给予外观专利保护。但一些小摆设、小雕像以及一些可以进行批量生产的工艺品,可予以外观专利的授权。
9.以司空见惯的形状、图案为基础的设计,像三角形、长方 形、圆形、梅花形、圆柱形、圆锥形等常见的图案,这些均被认为是一般人员容易进行的、早已公知、公用的创作,因此不予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10.模仿有名的著作、著名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并将其原封不动地使用在申请专利的产品上,如把徐悲鸿的名画制成地毯,把胶水瓶仿照天坛祈年殿的造型,均是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
11.某一件商品用于区别其他工业或商业、企业集团的商品标记,因为不是产品本身,所以它不属于外观设计的范畴。
12.—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形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