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之国防专利申请的减缓和补偿内容有哪些
国防专利申请的减缓和补偿问题都有哪些?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由于国防专利的特殊性,因此我国专门制定了国防专利条例是一部法令,主要是针对在国防建设中遇到的专利问题而设置的条令,国防专利的申请要受到国防专利条例的规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国防专利申请的减缓和补偿问题有哪些?
国防专利申请的减缓和补偿政策
国防专利申请的减缓和补偿
根据国防专利局第一号通告的规定,缴纳国防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国防专利局减缓申请审查费、实质审查复审费及年费等三种费用,其它费用不予减缓。在提出国防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三种费用。提出国防专利申请之后,则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审查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写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国防专利是一种保密专利,国防专利权人受保密义务的限制,不能像普通专利权人那样自由实施专利,更不能将期推广至民用,使其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因此,我国在建立国防专利制度的同时,也考虑了补偿问题。《国防专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防专利局设立国防专利补偿费”,并且“属于职务发明的国防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少于20%的补偿费发给发明人。补偿费数额由国防专利局确定”。目前补偿费的发放方式是根据国防专利授权日期的先后顺序,每年选定一批已授权国防专利分为两次进行评定和发放。专利局组织专家根据该项国防专利发明的价值、产生国防专利的经费来源以及推广应用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初、预评及最终评定以确定补偿费的等级。目前,国防专利补偿费分为七个等级(人民币元):特等:30000,一等:15000,二等:8000,三等:5000,四等:3000,五等: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