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的步骤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交给其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明文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够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是专利权,务必经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准许;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务必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准许。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务必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书,经专利局登记后起效。专利转让包含出售、折股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
专利转让步骤如下所示:
(一)找寻专利转让的方法。可利用专利网站做好转让,或授权委托专利权中介机构及找寻有关的企业方等方法;
(二)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定专利权转让协议。这也是专利转让较为核心的一步。唯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彼此意见相同签订合同,才可以让彼此的权利和利益获得保障;
(三)专利转让有关文档,应当严格依照明文规定的形式做好填写,既能够减少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档的时长,还可以保证 文档的品质;
(四)将有关文档提交专利局。专利转让步骤唯有专利局审核通过才具备法律规定;
(五)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核查后,一般来说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库中查找到有关的更改结果。
二、专利权执行许可和专利转让的差别
(一)获取权利的方法不一样
专利转让一般来说是利用购买专利时完成专利权更改的一种方法,通常是指权利人将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全都转让给受让人的个人行为;而专利权许可一般是以签订专利权许可合同书的方法来完成的,通常是指专利权人容许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法使用专利的个人行为。
(二)专利权是不是出现转移有所区别
专利转让后,专利权归属产生变化,购买方即受让人变成该专利权新的使用者,有权利履行专利权的所有权利,而原专利权人即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权有着任何权利。
而专利权许可不出现专利权归属的变化;专利权人许可另一方利用的权能,能够是该种专利权的部分权能还可以是全都权能;专利权人许可另一方利用的时长期限一般来说短于专利权受保护的期限;专利权人许可另一方对该种专利权的利用往往仅局限于一定地域范围之内。
(三)起效的条件不一样
专利权权利转让一般必须彼此当事人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书,并向管理专利权的有关部门登记权利转让事项后起效。
而在专利权许可的实践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则一般来说会签订书面形式合同书,以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权利生效的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