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你知道吗?
商标驳回复审要注意哪些问题?
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保证商标注册能百分之百成功,因为商标注册是存在不少风险问题的,很可能由于某些很小的因素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当收到商标驳回的消息后,如果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那商标驳回复审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商标驳回复审是自愿行为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放弃商标驳回复审,就没有获得商标初审公告的机会,也就无法成功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清楚如何操作或其他原因无力复审的,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注意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
商标驳回复审文件送达到商标申请人手上有两种方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这两种方式的驳回复审期限是不一样的。纸质文件需要商标申请人在收到纸质《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商标驳回复审,以信封上收到的日期邮戳为准,需保存通知书及信封的原件;电子文件的送达日期为《商标驳回通知书》电子文件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则为电子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15日。
3、准备相关的材料
《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如是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公司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