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效宣告请求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062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争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编号:4W110623号
无效宣告请求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专利号:ZL201010624724.5)
公司针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专利号:ZL201010624724.5)的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公司对“光源系统及包含该光源系统的投影装置”(专利号:ZL201010624724.5)的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
二、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公司在该无效宣告请求中为请求人,预计该事项对本公司及公司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本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事项,并将及时就本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