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专利资助、高新企业、知产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安阳市
专利资助:
完善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政策导向,加大对发明专利授权和转化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对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根据其实际缴纳年费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资助;对企业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件以上的,给予1万元申请资助;对授予国外专利的专利权人,给予每件最多2万元的资助。鼓励各县(市、区)、高新区、各类园区制定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全面提升。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25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20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的,奖励20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15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10万元;获批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获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5万元。
专利导航:
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批河南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同步推进企业微导航,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指导企业缩短研发时间,节约研发成本,提高研发起点,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各行业重点企业的导航服务网络。对全市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程序备案并形成项目成果的,市财政按相关支出的50%予以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
推动企业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级优势示范企业中继续开展贯标试点工作,到2020年,本市认证“贯标”企业累计达到15家。市财政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矛盾,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贷款额度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补助;贷款额度300万—6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补助;贷款额度6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
专利维权诉讼资助:
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市财政对本行政区域内胜诉的专利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资助标准为: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根据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诉费、鉴定费按5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国内知识产权案件资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诉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费按6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国外知识产权案件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政〔2018〕9号
高新技术企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原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将资金奖励额度提高到3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15万元,所在县(市)区财政奖励15万元。《计划》明确,获评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格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获得省创新龙头企业称号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依据:安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
专利奖:
安阳市专利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设立特等奖1项,为发明专利;设立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6项。一等奖、二等奖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不少于2/3。
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2万元。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的我市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金支持,其中,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1万元的奖励。
依据: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 (安政〔2018〕8号)
安阳市安阳县
(一)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200元(以县知识产权局、县科技局提供的同意受理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实质审查费收费票据为准)。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拿到专利证书后每件资助分别为1200元和600元。
(三)为了鼓励我县企业发明创造及成果转化,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领到证书后一次性资助5000元。
政策依据:《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安县政〔2015〕号
林州市
1、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资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资助。如实际发生额少于规定的资助金额的,按实际发生额资助,以相关票据为准。
2、涉外专利申请资助:已被美国、日本和欧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每件给予5000元资助,被其他国家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
依据:《林州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林政〔2012〕50号
安阳市滑县
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采取先投资、后补助的形式,鼓励支持企业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列入国家、省技术创新企业(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3.凡获批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4.对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专利发明人3万元、0.5万元、0.2万元。
5.对列入国家、省级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6.企业新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实施企业提质增效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究,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者,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
1.对新获得“高新技术”“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对新获得省“百强或百高”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新获得国家、省“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4.对新创建成“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申请注册成功1件“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5万元。
5.凡通过国家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每项奖励5万元。
6.新创建成“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7.对新创建成“河南省质量信用AAA级工业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8.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政策依据:《滑政〔2016〕12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凡是滑县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户籍地在滑县辖区内的个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奖励标准为1万/件/国,最多奖励2个国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30000元、5000元、2000元。
依据:《滑县专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安阳市高新区
高新技术企业: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金扶持;对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并落户本区的科技企业,按照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专利:
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专利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涉外授权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政策依据:《高新区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