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的五个误区 你知道吗
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企业也越来越热衷于申请专利,但企业在申请专利过程中依然仍存一些误区,且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误区吧!
【关于专利申请的五个误区】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误区2:专利产品的改进无需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OK了,忽视了后期的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3: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者中的一种。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误区4:技术方案交待不清
很多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5: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缴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