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下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获得回馈,能获得专一性的价值赋予,通过法律保护,让更多的人有意愿,有激情去从事著作创新,丰富知识产权。
一、著作权的主体
1、原始的著作权主体
(1)自然人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作者的判断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
2、继受的著作权主体
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受让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遗嘱最具法律性)继受次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二、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的含义
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且有独创性并能以某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2、作品的种类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暴力、色情等)作品。